《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六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二十条:“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凡报读我们学校护理类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上述健康标准。
202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护理(老年人方向) | 300 | 中医骨伤 | 30 | 口腔医学技术 | 30 |
高级护理 | 80 | 针灸推拿 | 30 | 医学检验技术 | 30 |
临床医学 | 50 | 医学 | 30 | 医学影像技术 | 30 |
中医 | 30 | 医疗美容技术 | 30 | 助产 | 30 |
药学药剂 | 30 | 康复治疗技术 | 30 | 康复保健 | 30 |
一、招生对象:
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毕业生。特长生优先录取。
二、招生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内、外八字,形象气质俱佳;
2、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明显疤痕;
3、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和心理疾患;
4、口齿清楚,口语基础较好;
5、热爱医学护士职业;
学生资助:学校建立了“绿色通道”,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备注:
1.成绩合格后颁发普通中职毕业证书。
2.按省教育厅现有文件精神,可报读3+3中高职贯通班,对口升大专。